一、河池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单位参保:
(1)各类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全部职工
(2)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3)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休、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二、河池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首次参保):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填报《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7)《人员基数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缴费基数需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城乡居民参保:
(1)申请参保人身份证
(2)填写《个体人员参保申请表》。
注: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河池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由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者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须知
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应填报《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合在一起的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与单位解除合同的有关文件或依据;
4、提供档案托管机构开具的托管单及其复印件;
5、当地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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