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起诉不同意的话另一方可以向被告所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来调解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证明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同意离婚。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所以只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起诉的这一方可以提供下列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一、对方如果出轨的,可以提供对方出轨被发现写下的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对方与小三在一起被抓到拍下的照片或者合法取得的录音、录像资料。
二、如果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被施暴一方可以提供诊疗记录、验伤证明;其他看到对方施暴的人的证言。
三、如果双方已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可以提供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
四、如果对方存在赌博等恶习的,可以提供对方因此被处罚的处罚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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