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以及第四百八十三条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是要约承诺合意之后的效果,两者的有效期不同,首先时间发生一个在合同成立前,一个在合同成立后。其次,一个约束的是要约本身,另一个约束的合同的效力。
合同有效期怎么约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有效期定,可以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期限约定生效和失效的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成立时就生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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