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中协议离婚书写对方有居住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由男女双方自愿协商约定,如果双方自愿约定,离婚后对方享有房屋居住权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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