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合同持有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别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中一方对另一方代扣代缴,或由第三方统一代扣代缴。转让所得由转让方向主管税务局机关缴纳。个别情况下,可以由被转让人代扣代缴,或由第三方代扣代缴。
认缴0元股权转让印花税风险
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因此,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虽然股东间转让价格为零,但股东间转移的主体是股权所代表的权益,因此应按照股权所代表的权益作为交纳印花税的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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