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办理有限公司增资的窍门
时间:2023-07-08 09:45:13 22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有限公司增资的办理:

一、签订股东协议等法律文件;

二、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公司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5、法律法规必须批准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全套登记表等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表决跟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表决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民法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民法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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