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驾驶员违法违章造成的,对于交强险或其他商业公司来讲,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会承担理赔责任,但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是根据实际损失计算的。
一、人保交强险理赔流程
交强险索赔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然后进行相关理赔。
全文7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