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最新规定,构成本罪第一款规定的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个别情况下,车辆上的售票员或者安保员也可能与驾驶人发生冲突。
二是行为发生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包括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大中型出租车等车辆。
三是行为人实施了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的行为。
四是行为人的行为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
构成本罪第二款规定的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犯罪的主体是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
二是行为发生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
三是行为人实施了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的行为。
四是行为人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
一、法院投放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为:
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该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3、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4、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2)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二、新刑法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判?
新刑法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判刑规则: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本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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