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报警效力没有时间限制,无论什么时候报警都有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报警吗
1、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必须报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不是必须报警处理。
根据规定,若是选择报警,事故的当事人、或者是报警的第三人并不需要支付出警费等的费用。
报警请求被受理之后,交警通常会立即出警。
然后履行勘察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方等的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全文9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