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明确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
3、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明确还款的具体日期;
5、明确贷款利息,明确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贷款利息总额约定;
6、明确还款本息的日期和付款方式;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借条的书写内容包括什么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此时是应当及时的书写借条的,并且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不仅仅要符合借条的形式性规范,在借条的实质内容中,也应当及时的写明借款的具体信息、借款的还款期限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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