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期间,只有辩护律师或办案人员才能见到嫌疑人。其他人一律不得会见。案件宣判且生效后,家属、亲朋好友才可以见到被告人。
一、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有多久
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每次一般不得超过半个小时,每个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会见的家属不得超过三个人。会见需符合条件,并经过办案单位许可,在看守所的上班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中应该严格遵守规定,不准讨论案情,也不准私下传递物品,否则会被责令立即停止会见。如果属于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的,其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其代理律师会见。
二、判决书生效后家属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吗
判决书生效后家属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但是未判决的犯罪嫌疑犯被羁押在看守所,在公安部门侦查阶段家属是不能会见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看守所会见家属的时候,需要办案人员和看守所的干警在现场,并且在会见中严禁双方对案情进行讨论以及传递物品等行为,违反规定的,应立即停止会见。
三、家属怎样知道判决书下来没有
家属签收到就知道判决书下来没有。法院宣判后会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没有通知被告人家属的程序,被告人是未成年的情况家属作为监护人就可以收到判决书。若家属委托了辩护律师,家属当然可以通过律师得知判决结果。若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则只有等到被告人收押到监狱的时候家属才能知道被告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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