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醉驾派出所可以不立案。但是需要满足当事人所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当事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警方立案的标准是有犯罪事实发生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驾驶机动车是什么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情节轻微的如何判罚?
醉驾情节轻微的如何判罚
在审判实践中,从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入手,以“定性、定量”的方式,明确以下区分原则:
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也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既有从轻处罚情节又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是否整体上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应当从严掌握。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醉驾情节较轻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2、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除不低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被告人无从重处罚情节,原则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即便发生交通事故,也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2)至少具备一项法定或者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如自首、坦白、立功、自动停止醉驾等;
(3)醉酒程度一般,血液酒精含量在160毫克/100毫升以下;
(4)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为救治病人而醉驾、在休息较长时间后误以为醒酒而醉驾、为挪动车位而短距离醉驾等。
3、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除不低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外,在“量”上应当更加严格把握,要求同时具备:
(1)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特别轻微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2)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
(3)醉驾的时间和距离极短,根据一般人的经验判断,几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对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况,按其程度,判罚可相应分为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两种,前者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轻微事故且行为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或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等;后者是驾驶员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80-100毫克且驾驶时间、距离短到一般不足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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