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认定:
1、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4、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罪主体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要件由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共同组成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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