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和认罪服法的区别是什么
认罪伏法是罪犯承认了罪行,受到了法律惩处。区别:
1、意识:服法是主观上承认、接受法律的裁决,伏法是不论主观是否情愿,都被动地承受法律裁决。
2、使用场景:服法通常使用在犯罪人态度,比如:交待犯罪事实、积极劳动改造等,伏法通常用在判处极刑的时候。
二、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三、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已经知道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认罪伏法的意思就是已经认罪开始服刑了,对于认罪服法是指罪犯在法庭上当庭认罪了,两者区别很大,第一者是尚未开始服刑,并且有着强制认罪的说法,而第二种却是自愿认罪,如果罪行不大,可能会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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