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暴力行为的,参照法规执行。所以遇到此种情况,适用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留存好家暴的证据,及时报警,及时寻求社区的帮助。
一、扇耳光没有证据怎么算家暴
(一)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二)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二、同居期间被家暴怎么办
同居家暴是可以积极报警处理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即使未受到重伤害,但是只要有人身损失的,受害者照样可以去法院提起自诉维权。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将按照《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处理,因此,同居期间被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按照反家暴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三、如果女方长期被家暴应该怎样离婚
1、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家暴,比如报警记录、治疗记录、对方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亲友证人证言等。
2、拿着结婚证、被家暴的证据、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即可。
3、如果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在施暴者手中的,可以寻求社区管委会的帮助,要求出具相应证明,拿着社区证明去起诉。
4、被家暴的时候建议及时报警,这样也方便留存证据,对离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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