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LG公司算是目前几家安卓大型生产商(如三星等)中最晚与微软签订“专利使用权协议”的公司了。此番协议生成之后,LG一方面可以使用微软公司的专利权,另一方面也需向微软支付所谓的“提成费”,而在此之后,摩托罗拉就成为这些大型安卓厂商中唯一一家未与微软有协议的公司了。
协议规定LG公司在销售出每一台运行安卓系统或是谷歌Chrome系统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是“其他相关消费类终端”时须向微软缴纳一定的“提成费”。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LG就成为第11家与微软有合作协议的安卓厂商,而我们之前提到的尚未与微软合作的坏小子摩托罗拉公司则已经被微软以“专利侵权”告上法院,所以我们估计摩托罗拉将在此后妥协,迅速与微软签订专利授权协议才是良策。
另外,HTC和三星都早已与微软达成了专利使用协议,同样,协议也规定了他们须推出运行WindowsPhone系统的产品且有义务将这些产品推向市场。目前尚不清楚微软是否也规定了LG公司有“义务”为我们带来WP系统的终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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