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证找不到,可以办理一个新的结婚证。男女双方选择离婚的,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要离婚,但结婚证找不到,可以去办理一个新的结婚证。男女双方选择离婚的,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找不到的,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拿到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 婚 需 要 哪 些 证 件 ?
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需要满足以下证件要求:一、双方身份证件;二、户口簿;三、婚姻状况证明;四、协议离婚协议。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还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提供以上证件。
结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证件要求。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和协议离婚协议。如当事人无法提供结婚证,则需先补办结婚证,拿到之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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