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急需抢救费用的,由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如无第三方责任保险,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但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当先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材料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全文9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