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
1
0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
2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盖公章。
1
0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原件备查,盖公章。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4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委托情形的需提供)
原件备查,盖公章无委托则不用提交。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5
委托书(有委托情形的需提供)
原件备查,盖公章无委托则不用提交。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6
更改后的食品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
盖章。示意图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详细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作、熟食销售、裱花操作、食品库房、食品冷却、食品包装、配送食品、更衣室、检验室、就餐等场所的面积尺寸和炉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库、消毒柜、空调、货柜、层架等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
1
0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7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盖公章。
1
1
纸质/电子化
行政机关
8
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及《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情况声明》,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发票复印件(大型餐馆需提供食品安全员中级证书)
原件备查,盖公章(食品销售经营者变更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需提供)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9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健康证(办理地点:鼎湖区人民医院、肇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鼎湖办事处门诊部)
原件备查,盖公章(食品销售经营者变更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需提供)
1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10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盖公章。(主体业态大项变更的需提供对应的食品安全制度)
1
0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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