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的财产分割应当按照以下内容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以及对共同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来源。
应当递交的材料有哪些,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二、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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