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问题
那如果我婚前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买一套住房,也应该属于个人财产吗?也不须去公众了吗?
界定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取决于能否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规定。
就你的问题而言,婚前购买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子,符合上述规定,是当然的个人婚前财产,再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显属画蛇添足。
证明公民个人财产的,每件收费400-500元。
但假如你婚前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通常情况下只付首付款,其余还需要在婚后继续还贷,且你们双方没有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其他约定,则婚后即使是用你个人的薪金或公积金还贷,都将被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的分配将成为婚前支付部分归你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严格细分应该是,婚前支付部分谁支付谁拥有,婚后共同支付部分及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一、婚前财产遗嘱公证后再婚有影响吗
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由个人进行处理,所以订立遗嘱处理婚前财产,并且进行公证后,再婚是没有影响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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