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天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天。
受害人可以去拘留所探望吗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受害人可以请求会见被拘留人员的,受害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的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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