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对法院二审判决结果不服怎么办
民事案件,对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刑事案件,只能申诉,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二审的法院及上一级法院申诉。
二、被害人不服已生效刑事判决怎么办
被害人不服已生效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可以由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提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案件被害人请求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三、怎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的流程为: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2、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3、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书;
4、检察院审查;
5、检察院提请抗诉。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要求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6、再审开庭。
申请抗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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