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未达成,应该怎样处理?
时间:2023-07-02 10:03:07 1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的方式可以通过协议,也可以通过诉讼。当事人之间对于是否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双方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诉讼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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