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仿制生产假药罪?
有以下要件构成仿制生产假药罪,如果没有则不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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