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离婚的理由具体情形有: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理由有哪些
离婚理由:
1、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
2、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
3、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4、家庭责任,家务活不干,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一概不问,缺乏家庭整体观念,认为家里的事是女人的事,男人不要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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