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人抢劫算不算抢劫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抢劫行为的无论被抢劫的对象是否为熟人,抢劫的数额达到较大的,都是会构成抢劫罪的。
(一)抢劫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力威胁的手段、抢劫对象、抢劫数额、退赃情况、刑事责任年龄、自首立功情节等都有可能影响量刑。
(二)如果是单纯的“抢”,而没有暴力威胁的情形,则考虑可能构成抢夺罪。抢夺罪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抢劫和抢夺的区别
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侵犯的客体和客观方面上,因为在我国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当中,抢夺罪和抢劫罪的主体和主观表现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主体都是一般的主体主要集中于自然人,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的心态,所以区别就在于侵犯的客体和方式。
第一,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客观方面的不同。
(一)在刑法当中的客观方面的意思就是犯罪人如果想要触犯这个罪名的话,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现出来的,两者的表现方式不太一样。
(二)在抢夺罪的客观方面,是指以暴力或者是胁迫的方法,公然夺取财物。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夺取的对象只有财物。例如在街上别人拎着包正在走路的时候,他人从后面过去,趁其不注意,夺下了他的手包,这个时候可以被认定为抢夺的行为,因为在这整个过程当中,侵犯的客体仅仅是财产而已,并没有对其他任何的客体造成伤害。
(三)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则不太一样了,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挟持当事人,并且逼他交出财物,使其现用一种不能,不敢的状态,然后将财物据为己有。
(四)在这里我们发现抢劫罪的犯罪手段是劫持他人,造成一定的人身危险之后,然后比起交出财产,通常在犯罪的过程当中可以体现为把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告诉他拿出钱财,如果不拿的话就会杀了你。这种情况不仅仅对于钱财本身有一定的威胁,对于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存在一定隐患的。
第二,根据客观方面的不同,两者侵犯的客体也是不一样的。
(一)抢夺罪的客体是非常单一的。由于上述我们讲到了他的客观方面是什么,所以抢夺罪侵犯的客体仅是当事人的财物,而不涉及成人身安全。对于人生这个客体是没有任何侵犯的。
(二)而抢劫罪的客体并不是单一客体,它属于复杂客体的范围之内,因为不仅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了侵犯,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也进行了侵犯。此时比较严重,因为如果仅仅是侵犯钱财的话还比较轻微,而对如果对于人的人身造成了威胁或者是伤害的话,就属于另一个法益了,我国对于人身伤害的处罚只是相对来讲比较严重的。
三、抢劫罪最低要判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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