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车祸之后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车祸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交通事故后如何做伤残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鉴定需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评定,一般需要准备: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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