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涉嫌欺诈。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同时触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属于法律竞合。其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因此,冒充公职人员骗取财物的,应当按照招摇撞骗罪定罪量刑。同时,诈骗罪对犯罪构成有很大限制,最高法定刑是三年有期徒刑;招摇诈骗罪没有大量的犯罪要求。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诈骗,原则上应以犯罪论处,最高法定刑为十年有期徒刑。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也应以欺诈罪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前款从重处罚。
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判几年
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的;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成立招摇撞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招摇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是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是利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相比诈骗罪的特殊、实质的危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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