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投资公司能作为委托人的。但无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资质的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等人,不得认定为合法委托人。
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已经造成了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2、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3、行为人还造成其他恶劣影响。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有哪些特征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一、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二、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三、本罪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四、本罪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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