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如下:
1。委托加工材料领用时,按合同价格(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注明材料数量),领用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加工过程中的生产成本:借方:生产成本贷方: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当处理完成并按合同发送给客户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方: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金--消费应纳税额(加工产品为应税产品的,受托人应当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的义务,这里的应税价格一般是指同类产品的价格或者组成部分的应税价格×消费税率)
(2)结转成本同时结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生产成本
(3)核销备查簿中的委托加工材料,贷记“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注明材料数量)。
4。受托人上缴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全文3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