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处理的可以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出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诉讼途径解决的流程如下: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认定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交通事故逃逸、毁灭证据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各方均存在过错的,按照过错认定责任;
4、属于意外事件的,认定各方均无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全文8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