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股东变化规定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3-04-10 20:20:55 3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分立动公司股东的,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企业分立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分立的程序是: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程序是怎样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立的程序有:

首先,需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要做出公司分立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次,订立分立协议。

再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第四,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牵涉公司财产分割,公司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最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要办理变更登记,新成立的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应办理注销登记,分离出来的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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