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是按照羁押的期限,以及办案机关的相关手续放人,不能因为疫情就不放人,或者推迟放人。
2、至于人出来后如何安置自己,配合有关机关,避免疫情扩散,是另一回事,和看守所无关。
一、释放证明一定要交到本地的派出所吗
释放证明不一定要交到本地的派出所。释放证明应由本人保留,如果当地派出所需要,可以另复一份上交,释放证明是指劳改机关、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按规定释放人犯时出具的证明,被释放者获得人身自由的合法凭证。释放被羁押的人的根据具体如下:
1、拘役或有期徒刑已执行完毕的;
2、法院判决无罪、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
3、假释的;
4、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
5、诉讼过程中继续羁押无法律根据的。
二、拘留所30天放人是多少天
法律规定的拘留时间以入所的实际时间为准
比如,被拘留10日,入所是2010年7月1日10时0分,那么出所时间就为7月10日10时0分。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一般情况下,是在拘留所警察上午上班点名后,警察交接班时放人,有个衔接过程。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三、有刑事拘留30天放人吗
刑事拘留已经是涉嫌犯罪,除了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是不会刑事拘留30天放人的,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可达37天。如果构成犯罪,案件当事人会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暂时离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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