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1)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3、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二、孩子两岁补办结婚证怎么办理
孩子出生后补办结婚证流程可以分为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四个步骤。
1、初审:检查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符合结婚证条件的,当场给予发放新的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结婚证被撕了该怎么办
结婚证被撕了,当事人可以补领。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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