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向法院起诉,对于这种情况,只要被诉的一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在深圳起诉。
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又可以分为两种1、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由双方亲自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如果不想回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也可以在深圳的法院办理,所需要的条件和诉讼离婚一样的,只是起诉到法院后由法官对双方的离婚做出调解,以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用以替代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所需时间只要材料文全和登记离婚一样快,对于外地人在深圳的离婚一般选用这种方式省时省力,具体的咨询可以致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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