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追诉期是二十年。当被害人自被侵犯之日算起,对于本人或相关人员可以在起算之日起20年内起诉追究。
对于追诉期限的延长,需要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一、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为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或者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在刑事诉讼中追诉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律条件
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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