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增多,呈低龄化趋势
近几年来,留守少年儿童犯罪有增多趋势,16岁到18岁阶段少年犯罪占总案件的比例,2008年为10%,2009年为13%,2010年达到17%。
参与违法犯罪留守少年儿童常常出入游戏厅、网吧、赌博场所等,多有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恶习,在物质利益驱使下,他们往往为满足钱财欲望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一旦遇到反抗,就会诉诸暴力。
一些留守儿童10岁至12岁开始出现逃学、好争斗、小偷小摸等行为,随着辍学后走上社会,逐渐沾染上不良社会风气,13岁左右就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7岁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高峰年龄。总体上看,留守少年儿童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实施违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儿童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法纪意识差,多为法盲。办案民警说,一些留守儿童认为只有杀人放火属于犯法,却把盗窃、抢劫、强奸等行为当做简单的犯错误,并没有意识到其后果有多严重。
缺乏管教,过早流入社会
家庭、学校和社区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三道安全网,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往往处于家里管不住、村里没人管、学校没法管的状态。
2009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其中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处于不确定或无人监护状态。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审判长欧阳文说,隔代教育重视孩子是否吃饱穿暖,却大多忽略沟通交流,孩子的心理问题长期得不到疏导,这对其成长是很不利的。
农村地区学校受办学条件、思想意识、师资力量等因素制约,教学工作能开展好就算不错了,很难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心理辅导,留守儿童厌学、逃学、辍学现象严重。
走上社会之后,留守儿童受到的各种诱惑大大增加。目前不少乡镇都开设有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在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过程中,未成年人接触不健康内容的机会增多,很容易受迷惑和误导,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以法保障,构建保护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涉及劳动、用工、三农、教育、监护制度与户籍制度等多个方面的综合问题。目前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还缺少针对性、综合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明显滞后,而且缺少可操作性。完善对留守儿童的法律保护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保障。
从根本上讲,应努力改变打工父母与孩子长期不能共同生活的现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人为壁垒,尽量满足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需要。同时引导产业向中小城市转移,尽量让农民在家门口上班,减少留守少年儿童数量。
对于当前留守儿童频频走上犯罪道路,或者频频成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的现状,社会各界一致在呼吁对留守儿童进行立法保护:
政协委员们建议,全国人大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应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度。建议教育部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进一步研究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强化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的责任和管理,构建学校监护网。
建议加快对不适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制定,如户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切实将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纳入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中,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权益、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消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歧视,增强法规政策的适时性与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这些条款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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