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有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实际情况与销售手册不符,我们该怎么办。从法律角度看,“售楼书”是一种要约邀请书,是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的,要求购房者购房,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履行。”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收购。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包含解释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一旦实际情况与销售帐簿不符,买方应首先确认不符部分是否为重要内容。如果是重要内容,如售楼书中介绍,一次性付清房价的购房者购买车位可以享受五折优惠,但实际上是全价出售,因此可以认定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或返还一半购买车位款,甚至要求开发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并解除合同。什么是商品房销售手册?
商品房销售手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地产销售公司制作,向非特定公众发放的关于房屋情况的宣传资料,大部分是在房屋尚未完工的预售阶段发放的。
一般来说,开发商制作的售楼书将包括以下内容:
(1)楼盘名称、价格和位置;
(2)楼盘实景图和户型图;
(3)楼盘设施和小区周边环境;
(四)房地产销售资格证书号;开发商、代理商、设计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五)房地产销售热线等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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