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但未被宣告缓刑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采取上诉、再审等救济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和自诉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对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容忽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若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但当事人并未被宣告缓刑,那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采取上诉、再审等救济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当 事 人 未 被 判 缓 刑 , 如 何 救 济 ?
根据我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他们被判处缓刑,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因此,当事人若未被判处缓刑,则可以依法对其所犯之罪进行救济。
首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申请减刑。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他们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超过三个月,则可以申请减刑。减刑的程序由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经审核后,依法作出减刑决定。
其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请假释。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五年,则可以申请假释。假释的程序由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经审核后,依法作出假释决定。
综上所述,当事人若未被判处缓刑,可以通过申请减刑、假释等法律救济途径,寻求法律保护。
此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人身权而受到损害的公民,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人身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该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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