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因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现象比比皆是,很多时候遇到这种情况,装修业主与装修公司都能够协商解决,装修公司也会愿意为业主承担保修责任。但是有的人会问,如果装修公司不愿意承担保修责任或者不愿意赔偿因装修质量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吗。在这里,我告诉大家,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装修质量问题发生的纠纷属于装修合同纠纷,装修合同中业主与装修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因该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大家应当注意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起诉状中明确原被告的双方的身份信息、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明确的事实理由等。
一、常见的装修合同猫腻有哪些呢?
常见的装修合同猫腻有:
1、装修公司未取得相应的装修资质而假借其他公司资质的情况;
2、装修合同的内容约定存在多出漏洞。例如,对装修款、装修材料费用承担、质量等约定不明的情况;
3、装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偷换概念免除保修责任。
二、工程验收应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当然是按合同核对约定的装修项目,比如应该装修的部分有没有完工,材料有没有以次充好,存不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瑕疵,都需要仔细检验。其次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比如有些合同会约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就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为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所以应该特别注意相关规定。最后因为装修工程很多项目在短时间难以发现质量缺陷,所以建议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保修期,并同时约定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损失。这样就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全文8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