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的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行为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
判断具体的非法经营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同样是要严格依照本罪的构成要件来衡量,因此必须严格把握本罪的构成要件。由于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法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则只能是一般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作为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无论如何都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因此,二者区别的关键就是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正确把握非法经营罪的质的定性。不同的非法经营行为,其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不同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具体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情节严重”,需由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做出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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