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UNITYTRADEMARK,是欧盟为了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通而创建的商标申请注册体系。通过这个商标申请注册体系可以完全实现“一份申请,一种程序,一种语言,一种收费体制,通过一个专业代理,向一个主管局递交申请,获得一种体制下的统一保护”。2004年5月1日,欧盟成员国增加至25个,共同体商标覆盖的地理范围更加广泛。与此同时,欧盟加入马德里的谈判正在进行当中,共同体商标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
共同体商标体系于1996年1月1日正式受理商标申请,迄今为止已有20万共同体商标注册。共同体商标的主管机构为设立在西班牙阿里坎特的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申请人可以通过欧盟成员国的商标主管内部市场协调局提交共同体商标申请,或者直接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包括所有书面形式(传真、电报、E-mail)和网上申请,向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个人和组织开放。但是非欧盟成员国的个人和组织只能通过成员国的代理机构进行共同体商标申请,合格的代理机构中有共同体商标律师。
申请使用的语言可以是欧盟成员国家使用的官方语言中的任何一种,但是申请人必须选择欧盟5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作为所有官方文件使用的语言。这5种语言为: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一份共同体商标申请可以包括三个类别,共同体商标同样采用国际分类。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只需交纳申请费用,在核准注册时才交纳注册费用,即一个申请涵盖两部分费用。
共同体商标申请的基本程序为:申请人提交申请——内部市场协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出具查询报告——商标公告——商标异议——商标注册——注册费用缴纳——注册公告——核发商标注册证书。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对申请进行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满足共同体商标申请的形式要件以及申请是否存在绝对驳回的理由,通过审查的将给予申请号;出具查询报告: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内部市场协调局会起草一份欧盟商标查询报告,报告中将列明那些可能提起异议的欧盟注册或者是申请;与此同时,内部市场协调局会将申请转给那些申请人选定并相应支付查询费用的成员国的主管机构。在收到转发的申请材料的3个月内,这些国家的主管机构就会将查询结果转交给内部市场协调局,由该局将欧盟查询报告和国内查询报告转交给申请人,然后将商标申请进行公告,并通知在查询报告里所提到的欧盟商标注册或者申请的所有人。如没有异议商标即可获得注册。共同体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过程大概需要1至2年。
共同体商标申请的最大特点是只要被共同体成员国一个国家驳回,整个共同体商标申请就被驳回。如果共同体商标注册失败,申请人可以提交转化商标申请,即将共同体商标转化为欧盟成员国的单独申请。转化申请要在申请被驳回或者撤回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转化要求可以是针对部分商品、服务或者是不同的国家指定不同的商品、服务。
共同体商标注册无疑是在欧盟获得商标保护的最佳途径,而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价格低廉、覆盖国家面广,尤其是包括多数的欧洲国家,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当申请人在这两个商标体系中徘徊时,不妨对两者进行一个比较。
中国是欧盟的最大进出口国和合作伙伴之一,但是中国的商标申请人对共同体商标体系的利用明显不够。根据内部市场协调局的统计,从1996年到2003年,来自中国大陆的商标申请量仅仅为429件,是整个申请量的0.12%,这和中国商品在欧盟市场上占有的份额极不相称。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费用、注册体系的选择、风险规避,还有对共同体商标注册体系知识的缺乏。随着欧盟加入马德里,共同体商标知识的共享和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将有更多的人选用共同体商标注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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