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亲属百年之后,大家在悲痛之余,很可能因为之前亲属间沟通不畅,导致对相应遗嘱的效力存在疑虑。如果就遗嘱有争议的几方没有办法协商的话,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了。就遗嘱效力来起诉的话,需要到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立案。在立案的时候,需要带着您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要根据不同的遗嘱类型而有所区别。因为遗嘱可以大致分为两种: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1、遗嘱不是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2、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继承人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欺骗;3、被继承人存在另一份日期在争议遗嘱的日期之后的遗嘱等。对代书遗嘱的效力有质疑的,可以提出以下相关证据材料:1、在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上存在瑕疵;2、存在其他效力更高的遗嘱等。
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办理通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
2、保管遗嘱
(1)文字遗嘱
(2)音带、音像遗嘱
3、清点遗产每宗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4、确认遗嘱效力控受益额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遗产每年收取保管费300元。租用银行保管箱、仓储等费用另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6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