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与房东之间订立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过六个月的房屋租赁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租客与房东在合同中应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租客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房东除退还承租人剩余租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例如租金增加的损失等等。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要想有法律效力,要有4个内容。如下:1、写清楚租客和房东的个人信息。例如:租客和房东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2、写清楚租客和房东解除协议的原因;3、写清楚承租人的搬出时间;4、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亲笔签名、写清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的日期。
二、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处理
如果房东不允许转让门面,可以通过协商处理。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协商后,房东仍不同意转租门面,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只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签订房屋转租协议需要主要哪些事项
签订房屋转租协议需要主要的事项有: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详细约定了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和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承租人转租,应当经房东同意;
3、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
4、协议终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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