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女儿一定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和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具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遗产分配。被继承人的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并不因为女儿出嫁而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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