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23-03-25 14:53:10 3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院在对三大补偿费执行中,应当先查明被执行人有无征地补偿款的收入,以及被执行人个人具体收入金额。对被执行人的该收入予以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收入名义上已归被执行人所有。因此,对于这三种费用的执行,还很有必要结合征地补偿款的支付过程进行分析。

由于青苗补助费完全归属于被执行人所有,虽青苗补助费由村集体占有,但所有权归属于村民,因此,在用地者征地并支付青苗补偿费后,法院即有权对该补偿费予以强制执行。而对土地补偿费强制执行的条件,是该补偿费所有权属已发生变动。一般而言,村集体作出分配决议后,因决议为纯意思表示,故并不立刻致使征地补偿费性质、权属发生变化。同时,再考虑到村集体也完全可再依法重作出推翻分配该补偿费的新决议,因此,即使在决议中被执行人可得土地补偿费已得到明确,法院亦不能对权属仍归村集体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因村集体依法作出的决议,对村集体本身及村民具有约束力,故在尚未有相反证据足以排除该决议的情况下,法院可依分配决议对属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范围的征地补偿款予以冻结,以防事后的执行难。这是法院对权利人可期待权利预先采取的控制性措施,法无明文禁止此种执行措施,故从法理上讲,应当是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村集体事后重作出与分配决议相抵触的新决议,法院可在审查后予以解冻。此时的解除冻结裁定并非基于前一冻结的根本性质错误,而是基于法律事实的变化而变化。

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2、产权调换

3、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文件中规定,征地工作应包括以下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强制执行 最新知识
针对征地补偿款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征地补偿款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