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1)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因此,法律上并未对非法拘禁的时间作出限制,原则上只要做出了非法拘禁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一、非法拘禁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二、非法拘禁5个小时构不构成犯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1、软暴力刑事案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累计12小时以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没有时间上的具体要求,但需要实际上已达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程度。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有拘禁行为即可构成,没有时间和行为上的要求。
4、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在拘禁时间、行为、后果、次数上不受限制。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