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后,能不能要回钱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一般是能实现债权的。
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债务人需要履行自己的债务的话,那么如果债务人以自己没有存款为由向法院提起拒绝的话是不可以的,因为被执行人一定会有收入,那么此时他的合法收入就可以成为法院扣留或者是提取的对象。
3、如果此时被执行人银行里面并没有存款,也没有可以使用的收入的话,就可以对他的财产进行变卖了,例如房屋,车子或者是股票等等,为了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这些财产都是可以经过法院进行变卖的,当然法院在做这些强制执行的手段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法律依据,而不能随意的变卖公民的财产。
4、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间债务起诉不去会怎样处理
民间债务起诉不去的,后果具体如下: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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