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收滞纳金:交通违章不及时处理,逾期15天后,将加收3%的滞纳金。
2、保险不赔偿:不及时处理汽车违章,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3、扣车: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若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机动车。
4、证件不能办理: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5、车辆审查无法通过: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如果在办理汽车过户,也是无法进行过户前的验车以及后续手续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罚款应当如何缴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如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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